工作动态

中山第一法院积极贯彻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


作者:吴绪源 发布日期:2011-09-05 【收藏本文
    连日来,市第一人民法院分别组织召开党委会和各支部、各部门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讨论如何通过有效的司法活动,参与社会建设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院党委书记、院长罗嘉浩指出,作为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基本使命的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市委这次全会精神,我院要以法治促善治,服务包容增长,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新突破:
    一要在完善诉前联调机制、促进多元共治方面有新突破。切实做好诉前引导、调解指导和司法确认等工作,密切与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与衔接,提高联调实效;对已正式起诉案件,除因特定的程序或案件性质本身不得适用调解外,要尽可能地引导到诉前联调工作室进行调解;特别对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要作为调解重点,尽量调解结案。尽最大努力调动各方力量开展联合调解,协助市委、政府完善社会矛盾化解的协同机制,推动社会管理多元共治。
    二要在完善司法公开机制、满足诉求表达方面有新突破。 司法公开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重点以我院改版后的门户网站为平台,公布裁判文书、公布法官信息,逐步探索网络直播庭审,满足群众对司法公开透明的需求。 畅通网上信访、网上立案、网上公告送达等渠道,建立网络舆情引导机制,通过网络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
    三要在完善民生司法机制、保障底线民生方面有新突破。坚持群众观点,用同理心与群众打交道,提高沟通力、亲和力与服务力;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妥善处理家事、医疗、教育、养老、住房、劳动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与安居乐业紧密相联的“热点民生”案件。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继续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减、缓、免诉讼费制度,对被执行人确无能力履行能力,而申请人又生活极度困难的案件实施司法救助,保障涉讼群众的“底线民生”。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用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处理问题,用“少花钱、少跑路”的方式方便群众诉讼。
    四要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强化源头预防方面有新突破。大力推行涉诉信访评估预防、约期接谈、加强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等“五项制度”,重点抓好立案和执行两个容易出现信访问题的环节,坚持集中处理矛盾问题与完善经常性信访工作机制相结合,更加审慎地处理好每一起涉诉信访案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案件,及时制订应急预案,尽量帮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辩法析理工作,完善纠纷解决引导机制,引导当事人“信法不信访”,同时要通过对案件审理和信访处理的情况分析,评估社会稳定风险,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责任编辑:吴绪源 来源于:中山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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