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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豪宅开宝马却赖账

市第一人民法院干警及时逮住赖账者,为车祸伤者讨回救命钱

作者:记者 陈健儿 通讯员 周祖龙 李恒勇 发布日期:2011-09-02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上月27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干警利用休息时间成功地抓获了住豪宅开宝马的“老赖”蔡某。正在留医的交通事故受伤者林某获得了应该赔付的9.5万元救命钱。
    去年4月24日凌晨两点,蔡某驾驶小轿车从五桂山开车往三乡镇。在路经S268线一路口时,与骑电动自行车从左往右横过机动车道的林某撞个正着。林某当场昏迷,他先被送到三乡医院抢救后转送市中医院住院治疗至今。而蔡某则逃离现场,两天后才到交警接受询问。
    去年12月,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超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部分由蔡某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扣减蔡某已支付的2万元后,应赔偿9.5万元给林某。
    身为私营企业老板,名下拥有多处房产及两台宝马小车的蔡某,整整拖了大半年还没有赔付9.5万元给林某。林某实在无奈,只能再次采用法律手段,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承办执行员刘礼强发现,一方面申请执行人林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正在中山市中医院留医,因为缺少医疗费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另一方面,被执行人蔡某名下有多处房产及两台宝马小车,在有履行能力的条件下却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经刘礼强多次劝说,蔡某才向伤者支付三万元赔偿款。但随后,蔡某不但不接听电话,还跟法官玩起了失踪。
    虽然法院已对被执行人蔡某名下的多处房产及两台宝马小车实施了查封措施,但若以法定程序对查封的财产实施评估、拍卖,至少要3到6个月才有可能完成拍卖程序,届时就算执行到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己错过最佳治疗时机,从而不利于伤者的救治。
    考虑到伤者急需钱救治,刘礼强向院里呈批对被执行人蔡某实施拘留措施的请示,获批后立即行动起来。经过多方调查,终于查到蔡在远洋城购买的一处商品房正在装修,法官于是来了个“守株待兔”。8月27日,蔡某前往远洋城查看装修进度,一群众将消息透露给办案法官,法官立即赶赴现场将蔡某逮个正着。
    被带回法院后,蔡某仍辩称自己经济困难,要求支付部分款项,剩余部分日后再想办法,企图以拖怠执。刘礼强把其财产清单和挽留决定书向其出示后,蔡某不得不答应交付全部款项。当天下午六时,正盼着救命钱到来方能继续接受治疗的林某终于从刘礼强手上拿到6.5万元余款,并连连感谢法院执行得力,替他讨回救命钱。
    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翟伟国介绍,对于类似蔡某有财产拒不履行义务,以及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或为财产给付设置法律、人为障碍等方式,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以达到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规避行为,法院将依法给予沉重的打击。
责任编辑:记者 陈健儿 通讯员 周祖龙 李恒勇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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