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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共建平台”


作者:图/文:苗万文 发布日期:2011-06-23 【收藏本文

  

市教育局德体艺科科长廖诚在会上充分肯定法院和中学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平台这种创新的教育形式


 

我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廖礼争代表我院与市第一中学、市华侨中学等10所中学签订“青少年法制教育共建平台”协议。

                              
  为进一步延伸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职能,促进在校学生法制教育水平提高,在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5月30日,我院与中山市第一中学、华侨中学、东区中学、松苑中学、南区良都中学、西区中学、石岐中学、北区中学、启发中学、团益学校分别签订协议,双方携手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共建平台”。
  《青少年法制教育共建平台协议》约定,学校一年内举办一次模拟法庭观摩活动,由法院选派法官进行指导;组织两堂全校师生参加的法制教育课,由法院选派法官讲课;组织三批学生到法院旁听庭审;法院随时接受学校师生有关的法律咨询;双方可节假日在学校或法院等地举办法制教育课及相关活动。
  我院党委书记、院长罗嘉浩在签约仪式上做了题为“法院·学校·法治”的热情致辞。市教育局德体艺科科长廖诚在会上充分肯定法院与学校共建法制教育平台这种创新教育方式。10所中学校长(或副校长)出席了签约仪式,并旁听了我院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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