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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终于满意了


作者: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周祖龙 张艳娜 发布日期:2011-04-29 【收藏本文
  (一)

  “这个案子反复调了几次,要是再拿不下来,只能判决了。”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董爱民心里嘀咕着。法院将金欣的案件给他审理后,他感到这位当事人十分执拗。
  事情得从当事人金欣讨要加班工资说起。
  2009年12月,金欣在广东省中山市石歧区政府就业办介绍下,进入一时装有限公司做临时工,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时装有限公司根据金欣的工作表现和技能,认为其不适合继续留下,于是通知其次日起不必回公司上班,但双方就试用期间的薪酬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金欣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时装有限公司支付欠薪及赔礼道歉。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该案后,一名法官承接了此案,可不久,金欣就给民一庭庭长吴浩明打电话,要求法院更换主审法官,且态度十分坚决,但她又说不出更换的理由来。事后,法院了解到,金欣要求更换法官的真正原因是对法院和法官的不信任。考虑到当事人的情绪,法院决定更换主审法官,将此案改由董爱民审理。

  (二)

  不管董爱民怎样做工作,金欣就是不愿意接受调解。金欣的态度,让董爱民无法找到合适的方法进行调解,他一度认为只能以判决的方式结案了。
  案件还在审理的过程中,金欣就曾多次致电法官和书记员,询问案子的进展,也时常发泄心中的不满。源于对法官和法院的不信任以及猜忌,金欣还将其中的一些通话作了录音,并自以为可以凭借此录音给法官施加压力。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董爱民决定借到时装有限公司调查取证之机,让金欣来一次实地的调解“体验”,以消除她对法院的偏见和误解,促使案子顺利调解。
  事情出现了转机。
  2010年11月23日下午,金欣随董爱民等人一同来到时装有限公司。公司的保安以经理不在为由,阻挡他们进去。在董爱民的耐心劝说下,保安终于同意联系经理。
  “他们连门都不让法官进?!”一同前往的金欣,说她万万没想到法官会吃闭门羹,她的心里有了微妙的变化,与法官与法院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

  (三)

  半个小时的等待后,他们见到了时装有限公司的经理,可经理百般推脱,就是不愿意配合法院调查取证工作。董爱民又是一番说理讲法。随同的金欣,坐在一旁不说话,默默地看着。
  又过半个小时,经理终于松口了,安排相关人员接受询问。董爱民和书记员认真核实相关情况,仔细核对工资记录单,调查取证工作整整持续了两个多小时。
  “其实,我私下咨询过律师,说起我这个案子,他们都认为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没想到,法院竟如此重视。”金欣向法官说出了自己心中的“小九九”。“法院对几百块钱的小案子也这么用心去办,一个副庭长为这件小案子前前后后花了那么多心思,还亲自到工厂调查取证。说真的,法院这样办案我服!”

  很快,金欣接受了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金欣拿到了619元加班工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责任编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周祖龙 张艳娜 来源于:人民法院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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