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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碧群充分肯定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碧群充分肯定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

作者:专栏用户 发布日期:2008-07-24 【收藏本文

 

    7月1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碧群率内务司法工委调研组到我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座谈调研并充分肯定了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内务司法工委主任甘建和主持会议,副主任蒲全芳以及院领导严一林、罗嘉浩、邱雪芬、杨翠蓉和人民陪审员代表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院党委书记、院长严一林首先汇报了我院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情况。2005年以来,我院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定条件和程序,先后分3批选任了30名人民陪审员。在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管理等工作的同时,我院给予他们足够的重视、关心和尊重,激发了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审判工作。2007年至今,我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6079件,其中刑事案件5108件,民事案件590件,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司法民主和公正,受到市人大常委会以及人大代表、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2006年,人民陪审员关颜珠被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荣誉称号。
    听取了汇报和座谈发言后,区碧群对我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今后如何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包括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审员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机制。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尊重他们表达庭审意见,防止“陪而不审,审而不决”现象的发生。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要把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人民陪审员业务技能符合司法要求、时代要求和人民要求。三是要建立人民陪审员履职业绩档案。通过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履职业绩档案,将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年度考核、奖惩等情况记录在案,作为是否决定继续提请任命的重要依据,考核情况要定期向市人大通报和反馈。四是要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物质保障。要切实研究解决人民陪审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为人民陪审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物质保障,对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所付出的劳动给予补助,保障人民陪审员应有的合法权益。五是要加大人民陪审员制度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让全社会支持人民陪审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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