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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我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作者:专栏用户 发布日期:2009-03-27 【收藏本文

 

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后,我院党委迅速行动,于3月20日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就活动开展进行动员和部署。院党委书记、院长严一林作活动动员讲话。市学习实践活动第九指导检查组郑伟枢、叶远珍到场指导。

严一林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我院的首要政治任务,全体干警应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迫切需要,是法院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正确履行职责,推动法院自身建设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严一林强调,必须准确把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原则、要求,分三个阶段、十二个动作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全体干警要按照所制定的方法步骤,认真完成学习调研阶段(3月上旬至4月中旬)、分析检查阶段(4月下旬至6月上旬)及整改落实阶段(6月中旬至8月上旬)的工作。在每个阶段都应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注重活动质量、严格活动纪律、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统筹兼顾。

严一林指出,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当前我院正在全面开展“质量年”活动和“审判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我院的实际,我们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应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解决问题:(一)着力解决司法观念偏差问题,增强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二)着力解决案件质量不高、司法能力不强问题,提高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三)着力解决司法作风存在的问题,树立公正文明严格执法的良好司法形象。(四)着力清理存案,促进收结案良性发展。

听取了严一林的动员讲话之后,市学习实践活动第九指导检查组组长郑伟枢表示,该讲话符合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实践活动的精神,符合法院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希望大家按照严一林的讲话精神和要求扎实抓好法院的实践活动。郑伟枢还根据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就法院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搞好思想发动,增强参加学习实践活动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明确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方向。三是把握好方法步骤。

责任编辑:专栏用户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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