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论新形势下党员法官的党性修养


作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缪蒂生 发布日期:2015-07-07 【收藏本文
  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的要求。对于党员法官来说,只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地改造自己,才能更加纯洁、更加富有战斗力,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才能应对困难和挑战,担当起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构建公正高效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任。新形势下党员法官的党性修养也是提高法官和法院领导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必然要求。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加快,对于法官来说责任重大、要求更高。法官的履职行为、生活方式是不是合法,对公民的影响很大,对法治国家建设影响很大。法官不仅应当成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而且应当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示范者和引领者,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提高法治思维,改进法治方式,坚持公正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的职业特征要求,党员法官的党性修养不能脱离司法实践,不能脱离现阶段国情,更不能脱离广大人民群众。今天,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发展已进入关键期,社会利益格局调整的广度深度都在加大,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面临严峻考验。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坚定的党性原则、远大的理想信念、无私的奉献精神、无畏的英雄气概、为民的服务宗旨应是每名党员永恒不变的坚守。党员法官加强党性修养,在坚持党员一般标准的同时,应当结合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修养: 
    一是加强忠诚意识修养。对党绝对忠诚是党员法官的政治品格。党员法官必须有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守,才能做到公正公平司法。底线的要求是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命脉和灵魂,是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必须对党高度信赖,做到热爱党、拥护党、永远跟党走。必须把牢政治方向和政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经得起大风大浪考验,决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歪了、更不能走错了。 
    二是加强大局意识修养。大局观是党性锻炼的重要内容,增强大局观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法官肩负惩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守卫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任,更要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把履行职责放在国际国内大背景中分析判断,始终把握自己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承担的历史责任,充分发挥好手中审判权的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当前的大局,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为我国发展争取良好外部条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就是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要把握大局的要义,正确处理好执行党的政策和适用国家法律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做到维稳和维权的统一,民主与专政的统一,确保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担当意识修养。担当成就事业、决定成败、推动发展。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处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在这样的环境中,坚持公正司法,党员法官必须修养更高的担当意识。对于法官来说,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根本的担当。要做到处理每一起案件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勇于排除一切干扰,坚守法治不动摇,依法公正高效裁判。我们这一代党员法官,肩负着深化司法改革、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的大任,要勇于“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图名、不图利,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做好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新时期党员法官。 
    四是加强纪律意识修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员法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各级法院的党组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其次,必须严明组织纪律,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同时,必须严明廉洁纪律,坚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一个人能否做到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法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各种诱惑干扰要善于拒绝、敢于抵制。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在诱惑干扰面前,要挺直脊梁执法如山,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五是加强形象意识修养。法官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反映出他(她)的人格品行,也是其道德水准的外化,对司法公信力影响很大。实际工作中,有不少案件的案情并不复杂,而当事人却不断的上访,其中有的就是个别法官自身形象不佳所致。所以,法官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必须注意形象意识的修养,提高人格的力量,通过自己的日常言行举止树立风范,引领人、教育人、感染人、鼓舞人,以模范行为和高尚品质感召群众。长期坚持和加强党性修养,法官必须时刻牢记手中的司法权是中央事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之下履职和生活,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人格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方法。加强党性修养也是这样,上行下效,上率下行,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目前,在法院系统也或多或少的存在一股思潮,一些领导干部思想上不敢为、不想为现象比较凸显,甚至发出“为官不易”、“官不聊生”的感叹,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为官不为”,表现为不少事情没人去想去谋划,有的事布置了没人去抓落实,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拖着办,不能坚持党的原则,不敢得罪人,习惯当好好先生。有的不加强学习,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势不了解,浑浑噩噩、无所事事,问到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一问三不知。这不仅是理论素养、政治品质问题,也是党性修养不强的表现。对于这一现象,法院的各级领导要有足够的认识,在党内生活中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重性,深刻认识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强烈的自省自律意识,认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各级法院的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在处理任何案件和法律问题时都要注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切实以为党尽责、为民司法为出发点,沉下心来一任接着一任、一届接着一届接续奋斗,用心血和汗水率领全体干警聚成艰苦创业、功在长远的接力棒,成就党和人民司法事业代代相传的千秋伟业。
责任编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缪蒂生 来源于:人民法院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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