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男子逃避法院执行 将房产过户给父亲

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获刑半年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1-26 【收藏本文

拖欠货款16万余元,江西男子巫某斌为逃避法院强制执行,竟将自己房产无偿过户到父亲名下。结果,他因拒不执行判决罪受到法律惩罚。11月25日,市第一法院通报了这起案件的一审判决,在家属通过以物抵债形式偿还拖欠的货款后,巫某斌获刑半年。

  巫某斌此前涉及与张某一起合同纠纷,经法院依法传唤,案件开庭后他没有参加诉讼。2018年1月9日,市第一法院一审判决巫某斌支付张某货款16145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但巫某斌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2018年4月16日,法院根据张某的申请,对这起民事判决立案执行,并向巫某斌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要求他执行判决及履行相关法律义务。

  2018年6月28日,巫某斌为逃避自己名下的房产被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与其父亲巫某信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对方没有实际支付价款的情况下,将名下位于大涌镇南文村东坑的房产无偿转让登记在巫某信名下,从而导致法院无法对房产执行,而且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得手后,巫某斌逃离中山市,不履行上述判决也不配合执行。2019年6月13日,巫某斌在浙江省杭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审理期间,巫某斌的家属通过以物抵债形式对张某履行了偿还货款和利息的判决。张某向法院申请对执行案件进行结案处理。但是,巫某斌的行为依然难逃法律制裁。

  今年9月10日,检察机关对巫某斌提起公诉。法院认为,巫某斌无视国家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他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近日,法院结合案情,一审对巫某斌判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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