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花费39万筑爱巢却遇人不淑

女子交男友3年付出感情和金钱,最终发现被骗。经法官调解,男子同意分3年偿还相关款项

作者:张房耿 实习生 谢昕 通讯员 吴娟欢 发布日期:2019-07-26 【收藏本文

  3年前与男友黎某相识,林女士坠入爱河后花费了39万余元为未来的“家”重新装修、购买车位甚至为男友开诊所投资,事后却发现黎某早已结婚,且与林女士交往期间还与其他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林女士争执中划伤黎某,又被以“致人受重伤要坐牢”为由敲诈,林女士最终起诉到法院。7月25日,市第一法院通报,该案经法官调解,黎某分三年偿还林女士支出的39万余元。

  ■谈恋爱遇人不淑,女子受骗起诉索回39万

  2016年初,林女士认识了在中山市某医院上班的黎某,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林女士搬进了黎某的住所。同居期间,林女士带着对未来两人共同生活的美好期盼,出资为黎某的房子重新装修了一番,之后又陆陆续续为男友购置了两个车位、一辆摩托车。甚至在黎某提出想要自己开诊所谋出路时,林女士也二话不说为男友出资以示支持。

  今年2月,一个意外的发现打破了林女士对未来的所有向往。林女士发现黎某与其他异性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2月21日,林女士与黎某核对经济往来,初步统计出林女士在这段感情中为黎某共花费约39万元,黎某当场出具了借条。

  2月23日晚,双方在住处发生了更为激烈的肢体冲突。争吵中,林女士拿起水果刀划伤了黎某背部,黎某报警并拨打120。林女士被带往派出所做调查笔录,办案民警建议林女士与黎某协商如何解决双方纠纷。

  之后,黎某在并没有出示伤情证明的情况下声称自己的肾受伤严重,并说咨询过律师该情况下可追究林女士至少3年刑事责任。受到惊吓的林女士选择同意签订黎某提出的互不追究的和解协议。这份和解协议中,林女士放弃追偿黎某所欠债务,黎某放弃追究林女士刑事责任。

  本以为此事到此为止,林女士却发现了让她更为惊讶的事。原来,黎某2014年就已和曾女士结婚。林女士还回忆起在黎某家见到曾女士时,黎某介绍称曾是其表妹。黎某与曾女士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而林女士精心装修的房屋归曾女士所有,她出资购买的两个车位也作为黎某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遭遇多重打击的林女士不甘心,于5月27日起诉到市第一法院,请求撤销当初签订的和解协议。近日,经法院调解,黎某承诺分3年还清林女士390457元。

  ■以案说法:情侣“讲心”同时也应注意“讲金”

  案件承办法官梁丹妮介绍,林女士在这起感情纠纷中是以结婚为前提交往,黎某隐瞒已婚事实,林女士为此出资赠送东西、赠送现金、投资生意为对方谋发展等,分多次向黎某支付款项,但基于信任而没有出具借据等材料,导致后来起冲突,酿成肢体冲突以及经济纠纷。

  此外,涉及不正当男女朋友经济往来产生纠纷的还有一方持有另一方信用卡及密码,通过POS机刷卡套现以及消费等,对另一方造成财产损失。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男方包养情人,为情人购置大金额动产以及不动产,以满足同居需要,后产生经济纠纷。

  承办法官梁丹妮表示,不正当男女朋友关系在道德层面本身就不被倡导,若没有任何心理防备以及法律意识,一味生活在美好幻想之中,即把大额款项赠与另一方,在没有为自身保留证据的情况下,一旦产生经济纠纷,自身将很有可能陷入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之中,失“人”的同时更失“金”。

  法官建议,在男女交往过程中,自身名下的信用卡、储蓄卡等应保管好,不要听信美言,将卡以及密码交予对方使用或套现。另外,若利用自身信誉获取银行信用卡高额度贷款,将款项套现后出借对方,或供对方出借他人以获取高额利息或回报;或套现挥霍后恶意不归还等,有可能构成刑法的相关罪名,如信用卡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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