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接驳暗管偷排污水污泥 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

市第一人民法院昨开庭审理民众镇一企业污染环境案

作者:记者 张房耿 发布日期:2019-06-21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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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被告人中,有6名是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



  6月20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该案是去年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重点案件,引起省委省政府、省环保厅的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指控,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海滔公司)及公司总经理熊某文等人采取设置暗管偷排污水、偷排污泥、篡改及干扰在线检测数据的方式污染环境。涉事11名被告人中,有6人是90后大学毕业生。

  通讯员 吴娟欢 苑鹏

  ■偷排污水污泥,篡改监测数据

  检察机关指控,海滔公司作为我市的重点排污单位,为了谋取公司利益,采取设置暗管偷排污水、偷排污泥、篡改及干扰在线检测数据的方式来污染环境。

  海滔公司在污水进水口处暗装了一条管道,接驳到旧厂位于民众镇沙任路1号的污水排放口。2015年开始,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原总经理赵某银(另案处理)指使员工直接将未经处理、含重金属的工业污水通过暗管排放到洪奇沥水道。

  检方指控,海滔公司还暗装了一条管道从压泥房一直延伸至出水渠下游出水管道。为不让压泥车间超负荷运作等,该公司将污水处理浓缩池流入的一部分污泥通过暗管偷排到洪奇沥水道。期间,为逃避相关部门监管,余某多次在压泥房接口处拆除及接驳暗管。

  2016年开始,为了逃避环保部门的监测,该公司发现数据超标时直接篡改监测数据,或者打开清水池的阀门,通过连接清水池和出水渠的暗管注入清水以稀释排放的水,从而避免超标情况。

  检察机关认为,中山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熊某文等人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及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择日宣判。

  ■11名被告人,过半是大学毕业生

  2018年7月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海滔公司的员工廖某才22岁。20多天后,他在中山市看守所内默默度过了自己23岁的生日。廖某来自韶关一个小村庄,坐在被告席上的11人中,还有另外4名年轻人与他同乡。

  “我弟弟他们几人是在广东同一所大专院校毕业后,由校方推荐到海滔公司实习的。”旁听的家属阿娟(化名)告诉记者,海滔公司和毕业生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并且支付了他们大三的学费,若三年内离职,则要退还公司代付的学费。

  毕业后随之就业,包吃包住月薪3000元,还省了一年学费,对于涉世不深的大学生而言,这是一份不错的工作。然而就在工作两年期间,他们在海滔公司污染环境案中充当起了主要或直接责任人。

  这几项检方的指控,廖某和其余几名员工都有参与。廖某等人虽然是被分开单独接受法官讯问,但答案几乎惊人的一致,“是公司领导让我这么做的。”

  “他们老老实实上了个大学,学校推荐了这么个企业,涉世不深就落下一辈子的犯罪记录烙印,他们以后的路该怎么走?”阿娟说着,眼眶有些泛红。


责任编辑:记者 张房耿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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