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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面试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02 【收藏本文

现就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4月9日(星期六)。法官助理A职位和法官助理B职位上午9:00正式开考;书记员A职位和书记员B职位下午2:30正式开考。

(二)地点: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考生需在面试开考前1小时到达候考室(三楼第十三审判庭)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即参加上午面试考生须在8:00前到达,参加下午面试考生须在13:30前到达,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两者缺一不可)到指定候考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面试考生须知》、《面试流程图》见附件4、5。

2.考生要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面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所有考生应及时申领“粤康码(健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有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健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一)考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求方可正常参加面试:

1.“粤康码(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

2.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近14天内一直在中山市内的、近14天内无广东省外旅居史且无本土疫情报告的地级市旅居史的,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广东省外来(返)中山的、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来(返)中山的,提供考前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最后一次为中山市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无流行病学史及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不能正常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在4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期间联系0760-88235930。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面试:

1.“粤康码(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考前14天内,有广东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

4.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

6.根据我市健康管理措施不宜参加面试的;

7.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和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面试情况的考生。

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面试工作。考生应于2022年4月4日17:00前,通过微信接龙管家小程序申报个人有关情况(见附件2)。考生可提前打印《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及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于面试当天填写、签名后携带至考场交给工作人员。

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面试工作时间调整的,我院将及时在报名网站、本院官网及“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

1.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2.考生个人情况申报小程序

3.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及疫情防控承诺书

4.面试须知

5.面试流程图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5:面试流程图.xls下载
附件4:面试考生须知.doc下载
附件3: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及疫情防控承诺书.pdf下载
附件2:考生个人情况申报.doc下载
附件1: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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