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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资产处置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9-03 【收藏本文

我院现有一批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将进行公开处置,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1、报价人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企业法人。

2、报价人须在2021年9月15日上午9时前到我院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环境保护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营废旧金属资格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后我院将于2021年9月15日上午10时安排到现场查看实物,过时不候。

4、报价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上午12时。

地 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联系人:何敏    电话:0760-8823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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