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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封“预告书”显威力,攻破执行“骨头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5-17 【收藏本文

5月10日上午,被执行人梁某某主动向法院执行干警移交三层楼的自建房钥匙,一起耗时近两年的执行“骨头案”即将进入变现快车道,这也意味着我院执行局发出的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取得良好实效。


2018年,被执行人梁某某、吴某某因拖欠两申请执行人数百万元借款被诉至法院,本院生效判决梁某某、吴某某偿还借款,并由申请执行人对涉案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进入执行程序后,梁某某、吴某某拒不履行到期债务,又不主动腾空房屋配合法院执行,反而以年迈父母居住为由不肯搬离。考虑到被执行人父母年迈多病、小孩读书就学,强制清场恐引发更大不良后果,执行法官采取多次上门沟通讲明利害的方式推进执行,但未取得实效,本案执行工作一度进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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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深入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发现,被执行人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建有房屋一栋,涉案房屋非老人唯一住房。执行法官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局长蔡庆武与合议庭成员一同研判案情后,认为被执行人梁某某、吴某某拒不迁出房屋,致使生效判决得不到执行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可依法向其发布《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3月31日,执行法官再次登门向被执行人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迁出房屋,否则将移送公安机关以涉嫌拒执犯罪立案侦查。被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前几日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仍在说服父母,请求宽限数日。考虑到被执行人及其父母已在涉案房屋生活二十多年,需搬离的生活物品较多,执行法官同意宽限数日。5月10日一大早,执行法官前往现场核实房屋搬离情况,被执行人已早早等候,将钥匙亲自移交给执行法官,并对法院人性化的执法方式表示感谢。


这是中山地区法院第一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也是我院创新执行工作,切实履行为民办实事的一次生动实践。今年一季度以来,我院执行案件暴增,案多人少的压力进一步显现,全体执行干警不畏艰辛,向内挖潜力,向外要效率,通过理清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有财产案件执行力度,同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各项执行质效指标有了明显提升,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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