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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精神牢牢植根于青少年心中


作者:沈峰 发布日期:2019-03-13 【收藏本文

  换制服、整理仪容仪表、准备法袍、调试播放设备。3月8日早上8点30分,市第一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吴娟欢准备就绪,到门口等待师生们的到来。介绍法院文化、讲解法院立案登记流程和立案审判流程等基本常识、安排体验“模拟法庭”等,在普法教育宣传一线的吴娟欢就是法院的“导游”。一年多以来,市第一法院共组织四千余师生“零距离”体验庭审,引导学生尊法、崇法、守法,传递司法正能量。(3月12日《中山日报》)

  市第一人民法院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校的进程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关键性的意义。同时,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利于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要认识到,现实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有所闻,有的青少年甚至参与破坏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特别是近年来各地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影响恶劣,社会反响很大。这说明,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是一个紧迫课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就是要在青少年时代对每一位社会成员开展系统的法治教育,发挥学校教育持续性、渐进性、专业性的优势,引导青少年树立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从而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

  青少年接受宪法等法治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精神,有利于他们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在一定意义上说,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关系依法治国的走向、深度和持久性。当然,让法治精神滋养青少年成长,一方面从注重法律知识传授向注重法治精神培育转变。因为法治教育本质上是法治信仰的通识教育、养成教育,在法律知识普及的基础上,更要传递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另一方面,在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应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青少年学生是学习主体。法治教育要走出说教式、灌输式,激发学生的好奇心,鼓励学生交流讨论和观察思考。法治教育更要体现平等公正、协商民主、理性思辨等法治理念,从“身边事、眼前人”讲起,寓教于乐、晓理于行,让学生在参与和体验中产生思想的共鸣,进而成为行动的自觉。

  总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校园的普法水平决定未来社会的法治水平。所以,应在“幼苗”阶段就注入法治的养分,让法治意识在每一个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责任编辑:沈峰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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