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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创新量化考核做法荣获组织工作创新三等奖

我院创新量化考核做法荣获组织工作创新三等奖

作者:专栏用户 发布日期:2008-02-03 【收藏本文

一年一度的全市组织工作创新奖评比活动暨表彰大会结束,我院申报的项目《分类定标、百分考核——创新量化考核体系》荣获三等奖,党委副书记罗嘉浩出席表彰大会并代表院党委领奖。
    组织工作创新奖主要表彰单位或个人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具有创造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对改进工作、提高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方法、载体、制度、机制或研究成果。评选要经过单位申报、初步审核、专家评选、网络公示、组织审定等多道严格的程序进行筛选并最终确定。
    我院申报的项目《分类定标、百分考核——创新量化考核体系》主要反映近年来院党委在队伍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突出“奖优罚劣”的工作理念,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出台科学、合理、严谨的考核制度体系,用细节化、数字化的考核指标进行约束和管理,有效克服考核工作中存在的“不同部门同样指标”、“主观考评”、“随意考评”的弊端,不断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为促进我院队伍建设和审判事业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该项目的获奖,也反映出我院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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